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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1 3:22:17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
 

1、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受理审批范围: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包括:1、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2、设立外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2、基本条件

  1、申请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合营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

  合营各方须成立并运营二年以上;

  有广告经营业绩。

  2、申请外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的条件

  设立外资广告企业,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

  投资方应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 

 

3、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合营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广告管理制度;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2、申请外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投资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投资者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者的登记注册证明;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审批程序

  1、中外合营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程序:

  申请人到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提交备齐的申请材料;

  由受理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经省局核转报总局审定;

  广告监管司对省局转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并颁发《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或批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广告监管司将相关文件寄送初审机关;

  由初审机关负责通知申请人领取《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或相关文件。

  2、外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申请材料;

  广告监管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并颁发《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或相关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通知申请人领取《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建议书》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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